歐盟RoHS更新
 
 
新RoHS指令的官方名稱為《2011/65/EU號關於限制電氣及電子設備中某些有害物質的指令(修訂)》,它於2011年7月1日發佈在歐盟官方公報上,並將於2011年7月21日生效。

它提出了新的CE標誌和符合性聲明要求。將一種電氣和電子設備投放到市場之前,生產商/進口商/經銷商必須確保產品已經進行了與768/2008/EC的附錄Ⅱ第A部分一致的相應合格評定程式並在成品上貼上CE標誌。2013年1月後,印有CE標誌的電子產品必須符合這一新指令的要求。
 
 
產品範圍的不同
 
新RoHS指令的範圍延伸到了所有電氣和電子設備 (EEE) ,除明確排除外,包括醫療器械、監控儀器和之前十個類別不包括的電氣和電子設備 (第十一個設備類別)。

● 2014年7月22日-醫療器械和監控儀器
● 2016年7月22日-包括的體外診斷醫療器械
● 2017年7月22日-包括的工業監控設備
● 2019年7月22日-不屬於原RoHS指令範圍的電氣和電子設備
 
限制物質的區別
 
RoHS 2.0維持了原有的6項物質的限制要求,把其放入附錄Ⅱ (限制物質清單) 中。該指令並未當即增加新的限制物質。但是,該檔案提出了對限制物質清單進行審查和補充的機制,要求限制物質清單應進行按期審查,尤其需要關注REACH法規SVHC清單及限制物質清單中物質。指令明確要求歐盟委員會應在2014年7月2日前對附錄Ⅱ進行完全的評估和修訂,選定4種有害物質 (HBCDD、DEHP、DBP、和BBP) 為限制物質候選,納米材料也將被列入審查的範圍。
 
RoHS主要管制物質
 
RoHS指令限制鉛(Pb)、汞(Hg)、鎘(Cd)、六價鉻(Cr 6+)、多溴聯苯(PBB)和多溴聯苯醚(PBDE)在某些歐盟內銷售的電氣和電子設備的生產過程中的使用。
 
有害物質
鉛 Pb
鎘 Cd
汞 Hg
六價銘 Cr 6+
多溴聯苯 PBBs
多溴聯苯醚 PBDEs
限量
1000 100 1000 1000 1000 1000
要求
ppm ppm ppm ppm ppm ppm